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報雜志社論文格式要求:
1、作者在收到回執(zhí)滿3個月未接到稿件處理通知可自行處理,若欲投他刊,應先與本刊聯系。退修稿逾期不回按自動撤稿處理。
2、作者姓名應有相對應的漢語拼音,工作單位應有相對應的英文。作者簡介置于首頁頁腳:姓名,性別,籍貫,單位全稱職稱(或職務),電話號碼。
3、各層次標題都要簡短明確,同一層次的標題應盡可能“排比”,即詞(詞組)類型相同,意義相關,語氣一致。
4、摘要是客觀反映論文主要內容,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的短文。內容必須短、精、完整,篇幅100-300字,不應出現圖表、冗長的數學公式和非公知公用的符號、縮略語。
5、正文各部分都應簡潔明了。結果中層次標題一律用阿拉伯數字連續(xù)編號,盡量減少層次; 不同層次的數字之間用小圓點相隔,末位數字不加標點符號。如“1”、“1.1”、“1.1.1”等。
6、注釋中重復引用文獻、資料時,第一次必須引用完整信息,再次引用時可以略寫。若為注釋中次第緊連援用同一文獻、資料等的情形,可使用“同上注”。
7、圖題、表題均采用中英文對照表述,中文在前、英文在后,圖、表均需有編號和標題,圖、表題號及圖中曲線號均用阿拉伯數字標注。
8、基金項目:所涉及的課題請在文中注明,如“基金項目:××基金資助項目 (注明基金編號)”,并附基金證書復印件(掃描件)。
9、學術嚴謹性要求:學術期刊對稿件的學術質量要求較高。您的稿件需要具有明確的研究目的、清晰的研究方法和可靠的數據分析,同時要遵循學術道德和規(guī)范。
10、參考文獻按GB/T7714-2015《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(guī)則》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,依照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加方括號標出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報雜志簡介
雜志自1985年創(chuàng)刊,現任主編賀榮(總編),由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主辦的政法類期刊,刊物質量不斷提高,個性特色逐漸明顯,覆蓋面不斷擴大,影響力不斷增強,受到領導、讀者和學者的肯定和鼓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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