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事仲裁雜志收錄論文類型主要包括:研究報告、文獻綜述、簡報、專題研究等。
雜志論文要求:
1、題名一般使用能充分反映論文主題內(nèi)容的短語,不用標點符號。一般不設副題名,確有必要時,用冒號將副題名與主題名分開。
2、引用的參考文獻,如期刊論文,應按作者、題名、刊名、年、卷、期順序標注;如專著、論文集、學位論文、報告應按編著者、文獻題名、出版地、出版者、出版年順序標注。
3、每篇文章3~8組關(guān)鍵詞為宜,關(guān)鍵詞盡量從中選用。
4、作者單位加圓括號排在作者署名下方,單位應寫全稱、所在省份、城市和郵政編碼。外國作者單位應注明國名。不同單位的作者應標注清楚。
5、基金項目指文章產(chǎn)出的資助背景,一般為國家或省部級基金項目項目名稱應按國家有關(guān)部門規(guī)定的正式名稱填寫;多項基金項目應依次列出,中間用“;”隔開,每個項目須給出基金編號。
商事仲裁雜志是由武漢仲裁委員會(武漢國際仲裁中心);湖北省法學會仲裁法研究會主管,武漢仲裁委員會;湖北省法學會仲裁法研究會主辦的省級期刊,順應社會的發(fā)展,雜志獲得了多項榮譽:中國期刊全文數(shù)據(jù)庫(CJFD)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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