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大法律評論雜志收錄論文類型主要包括:清代法律史專題、論文、評論、書評等。
雜志論文要求:
1、要求作者有嚴謹?shù)膶W風和樸實的文風,提倡互相尊重和自由討論。所有稿件均不含有任何違法內容,凡采用他人學說,必須加注說明。
2、論文按下列順序行文:題名、作者姓名、作者單位、中文摘要、關鍵詞、中國圖書館分類法分類號、正文、參考文獻。
3、文中小標題一般分為三級,第一級標題用“一、”、“二、”、“三、”標示;第二級標題用“1.”、“2.”、“3.”標示,第三級標題用“(1)”、“(2)”、“(3)”標示,每級標題序號前均空兩格。
4、摘要應具備以下4項內容:研究目的、研究方法和過程、試驗結果及主要結論;應有獨立性和自明性,注意突出研究工作的創(chuàng)新點;篇幅約為200~300字。
5、正文中如需對引文進行闡述時,引文序號應以逗號分隔并列排列于方括號中,如“文獻[1,2,6,9]從不同角度闡述了……”
6、來稿所關涉的課題及向有關人員表示的謝忱等內容,應以腳注①的形式標在正文首頁下方,同時注明課題的批準編號。
7、表格一律采用三線表形式,表內數(shù)據(jù)要求同一指標有效位數(shù)一致,表格內的各項標目除計量單位符號外一律用中文書寫。
8、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、省級以上基金或攻關項目,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,標明“基金項目:基金資助(編號)”,并附基金證書及復印件。
9、學術原創(chuàng)性要求:學術期刊通常會要求稿件具有獨創(chuàng)性,即未曾在其他期刊或會議上發(fā)表過。您的稿件需要是原始的研究成果,不得涉及剽竊或重復發(fā)表。
10、執(zhí)行GB/T7714—2005《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(guī)則》。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,依照其在文中出現(xiàn)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(shù)字標出,并將序號置于方括號中,排列于文后。
人大法律評論雜志是由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主管,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主辦的CSSCI南大期刊,順應社會的發(fā)展,雜志獲得了多項榮譽:中國優(yōu)秀期刊遴選數(shù)據(jù)庫、中國期刊全文數(shù)據(jù)庫(CJFD)等。
雜志往期論文摘錄展示
卷首語
P2P信貸“去擔?;奔捌浞伤伎?/p>
金融資源配置中的地方政府競爭及其法律治理
金融機構的信義義務與適合性原則
從“反正義的公平”到“底線正義”——基于轉型中國一種典型社會正義觀念的政治哲學分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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