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州大典研究雜志收錄論文類型主要包括:海上絲綢之路與西學東漸、地方社會與文化、文獻研究與發(fā)現(xiàn)、民國文獻編纂探討等。
雜志論文要求:
1、本刊為中文集刊,文章篇幅在15000字以內,少數(shù)文章篇幅過長,也可適當從寬。
2、在不改變原意的前提下,本刊有權對來稿進行必要的文字處理。文章應未在其他出版物(包括網絡媒體)發(fā)表過,或是首次被翻譯成中文的文章,可包括做過修改并未發(fā)表的博士論文、碩士論文。
3、以最恰當、簡明的詞句反映論文、報告中的最重要的特定內容,題名應避免使用不常見的縮略語、首字母縮寫詞、字符、代號和公式等。一般字數(shù)不超過25字。
4、非直接引文注釋,注釋前應加“參見”;非引用原始資料時,應先注明原始作品之相關信息,再以“轉引自”為引領詞注明轉引之文獻詳細信息。
5、論文署名應是參與選題和設計、參與具體工作、能對研究結果負責者。作者提交的研究成果,發(fā)表后不會侵犯他人版權。作者不屬于同一單位時,在作者姓名右上角標注阿拉伯數(shù)字。
6、摘要與關鍵詞論著類稿件要寫出100~200字的結構式摘要(由“目的、方法、結果、結論”四部分構成),其他類稿件要編寫50~100字的指示性摘要。
7、基金項目獲省、部級以上科學基金資助產出的文章和國家重點攻關項目的研究論文,請在篇首頁下方以“基金項目”標識,注明基金項目名稱,并在圓括號內注明其項目編號。多項基金項目應依次列出,其間以分號“;”隔開。
8、正文用五號宋體,表題、表格正文、表注用小五號宋體,行距1.25倍或1.5倍。來稿不要分欄。
9、圖、表和照片應盡量精簡,附圖須用計算機繪制,或掃描插入文稿中。試驗點必須準確,線條應均勻、可辨、分清虛實,應盡量避免圖內有圖注。
10、稿件應嚴格遵守學術規(guī)范。凡研究性論文均應有相關課題的學術史內容,在文中或注釋中簡要評析前人的研究成果和目前的研究狀況。完全沒有此類文字的稿件,本刊不予受理。嚴格禁止剽竊、抄襲行為,反對一稿多投。凡發(fā)現(xiàn)有此類行為者,十年之內不受理該作者的任何稿件。
廣州大典研究雜志是由廣州大典研究中心主管,廣州大典研究中心主辦的省級期刊,順應社會的發(fā)展,雜志獲得了多項榮譽:中國期刊全文數(shù)據(jù)庫(CJFD)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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