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中山大學法律評論》自1999年創(chuàng)刊,本刊積極探索、勇于創(chuàng)新,欄目設置及內容節(jié)奏經過編排與改進,受到越來越多的讀者喜愛。
《中山大學法律評論》將法學與經濟學聯系并結合起來研究,其意義與成效已有目共睹。
雜志簡介:《中山大學法律評論》雜志經新聞出版總署批準,自1999年創(chuàng)刊,是一本綜合性較強的政法期刊。該刊是一份半年刊,致力于發(fā)表政法領域的高質量原創(chuàng)研究成果、綜述及快報。主要欄目:主題研討——基層治理的經驗、秩序與倫理、論文、評論、爭鳴、閱讀經典
《中山大學法律評論》自1999年創(chuàng)刊,本刊積極探索、勇于創(chuàng)新,欄目設置及內容節(jié)奏經過編排與改進,受到越來越多的讀者喜愛。
《中山大學法律評論》將法學與經濟學聯系并結合起來研究,其意義與成效已有目共睹。
《中山大學法律評論》雜志學者發(fā)表主要的研究主題主要有以下內容:
(一)刑法;罪刑法定;《刑法》;累犯;福利
(二)信托財產;物權變動;《信托法》;民法典編纂;法律移植
(三)ADR;后果主義;合作博弈;基層法院;聯調
(四)既判力;人民司法;法律;司法;司法民主
(五)移民;成員國;法律用語;法律信息;觀察員
(六)單一制;罪過;正犯;預備犯;犯罪故意
(七)法家;儒家;兼愛;墨家;先秦
(八)清代;法律文化;中國法律史;司法;明清
(九)基督教文化;史論;猶太;從身份到契約;個體人
(十)支配;正犯;間接正犯;共謀;共謀共同正犯
1、來稿應是Word格式,正文用五號宋體,表題、表格正文、表注用小五號宋體,行距1.25倍或1.5倍。來稿不要分欄。
2、作者簡介:編排格式:姓名(出生年-),性別(民族,漢族可省略),籍貫,學位,職稱或職位,主要研究方向(聯系電話,郵箱)。
3、文章標題須簡潔、具體、鮮明,原則上不要加副標題(原則上不錄用加副標題的論文),原則上不超過25個字。
4、提供400字左右的論文摘要和3—5個關鍵詞。摘要應包括:論文所研究的主要問題、得出的基本結論、所使用的主要研究方法及所提出的主要政策建議等。
5、引言:是正文前面的一段短文。引言是論文的開場白,目的是向讀者說明本研究的目的、背景,不宜過多介紹研究成果,字數要求200~250字。
6、注釋是作者對標題或正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補充說明,須放置在當頁頁腳,注釋序號與文中指示序號相一致,一律用①、②……標注。
7、編號應頂格書寫。有標題時,在編號后空一字再寫標題,另起一行寫具體內容。無標題時,編號后空一字寫具體內容。
8、截稿日期和投稿方式:征稿者需要在規(guī)定的截稿日期之前將文章通過指定的投稿方式提交。具體的投稿方式和截稿日期將在征稿通知中提供。
9、若論文涉及的研究課題得到基金項目資助,請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及其編號。
10、參考文獻的著錄格式采用順序編碼制,請按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編號。所引文獻必須是作者直接閱讀參考過的、最主要的、公開出版的文獻。
立即指數:立即指數 (Immediacy Index)是指用某一年中發(fā)表的文章在當年被引用次數除以同年發(fā)表文章的總數得到的指數;該指數用來評價哪些科技期刊發(fā)表了大量熱點文章,進而能夠衡量該期刊中發(fā)表的研究成果是否緊跟研究前沿的步伐。
引證文獻:又稱來源文獻,是指引用了某篇文章的文獻,是對本文研究工作的繼續(xù)、應用、發(fā)展或評價。這種引用關系表明了研究的去向,經過驗證,引證文獻數等于該文獻的被引次數。引證文獻是學術論著撰寫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,也是衡量學術著述影響大小的重要因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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