荊楚法學雜志簡介
《荊楚法學》自2021年創(chuàng)刊,國內(nèi)刊號為42-1918/D,本刊積極探索、勇于創(chuàng)新,欄目設置及內(nèi)容節(jié)奏經(jīng)過編排與改進,受到越來越多的讀者喜愛。作為一本全面而深入的法學雜志,其涵蓋的法學領域廣泛且專業(yè),不僅展現(xiàn)了法學學科的多元性和復雜性,也體現(xiàn)了學術研究的深度和廣度。該雜志以其獨特的地域特色和豐富的學術內(nèi)涵,吸引了眾多法學研究者、法律從業(yè)者以及法學愛好者的關注。
從涵蓋的專業(yè)領域來看,雜志幾乎囊括了法學的各個分支學科。憲法學、行政法學、刑法學、民商法學、經(jīng)濟法學、國際法學等,這些不同的法學領域在雜志中都有著充分的體現(xiàn)。這不僅為讀者提供了全面了解法學學科的機會,也為不同領域的法學研究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觀點、分享研究成果的平臺。
在憲法學方面,它關注國家根本大法的研究,探討憲法的基本原則、權力配置和權利保障等問題;在行政法學領域,雜志則關注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、行政責任以及行政爭議解決等問題;刑法學方面,雜志深入剖析犯罪構成、刑事責任以及刑罰適用等問題;民商法學則關注民事主體的權利保護、市場交易秩序的維護以及公司、證券等商事領域的法律問題;經(jīng)濟法學則研究經(jīng)濟活動中的法律問題,如反壟斷、反不正當競爭等;國際法學則關注國際法律規(guī)則、國際爭端解決以及涉外法律問題等。
荊楚法學收錄信息
荊楚法學雜志榮譽
荊楚法學歷史收錄
荊楚法學雜志特色
1、本刊提倡引用正式出版物,根據(jù)被引資料性質,可在作者姓名后加“主編”“編譯”“編著”“編選”等字樣。
2、為便于匿名審稿,請另頁注明作者姓名、性別、出生年份、最后學位、職稱、工作單位、通訊地址,電話號碼、E-mail等。
3、中文題名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,應以簡明、具體、確切的詞語,概括文章的要旨,符合編制題錄、索引和檢索的有關原則,并有助于選擇關鍵詞和分類號。
4、編號應頂格書寫。有標題時,在編號后空一字再寫標題,另起一行寫具體內(nèi)容。無標題時,編號后空一字寫具體內(nèi)容。
5、文內(nèi)體例要求,一般以“一、”、“(一)”、“1.”、“(1)”作為文章層次,通過簡短的小標題方式提煉主要觀點。
6、文中注釋一律采用腳注,全文連續(xù)注碼,注碼樣式為:①②③等。正文中對全句的引用,引注符號一般置于標點之后;對句子部分內(nèi)容或字詞的引用,引注符號應當緊接引號。
7、文稿中表和圖力求精簡,設計正確、合理、易懂。表式為三線表,欄頭左上角不用斜線;表內(nèi)盡可能不用或少用標點符號;上下行數(shù)字對齊;表內(nèi)“±”號上下對齊,左右各空1格;表注依次用右上標a、b、c、d。
8、獲得基金或課題項目資助產(chǎn)出的文章應注明項目名稱,若有項目編號,則在圓括號內(nèi)注明其項目編號。
9、學術準確性:審稿人通常會評估稿件的學術準確性和嚴謹性,包括研究方法的有效性、數(shù)據(jù)的可靠性等。
10、非直接引用原文時,注釋前加“參見”;非引用原始資料時,應注明“轉引自”。多次引用同一文獻時,第一次引用必須標注完整信息,再次引用時可略寫。如:前注①,王利明書,第38頁。為防止修改、編輯過程中發(fā)生錯亂,建議作者投稿時不采取略寫,本刊確定用稿后再改為略寫。